所在區(qū):龍崗區(qū)
學校性質:公辦
餐食情況:其他
郵編:518129
學校類別: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
招生方式:統(tǒng)一招生
上級主管部門:龍崗區(qū)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755-84656947
聯(lián)系電話:0755-89350193
深圳大學附屬坂田學校是深圳大學與龍崗區(qū)政府合作辦學的一所九年一貫制公立學校,學校于2014年9月開辦,現(xiàn)有70個教學班(小學46個班,初中24個班),共有學生3498人,教師212人,其中研究生學歷62人。學校占地面積42000平方米,現(xiàn)有建筑面積54000平方米。2021年改擴建新增建筑面積26000平方米,擴建內容包括兩棟教學樓、一棟教職工宿舍樓和一棟立體運動場。增加教室18間,備用教室6間,由54個班擴建至72個班的規(guī)模。
學校秉承“把每一個孩子都放在心上”的辦學宗旨,以“順天致性”為校訓,堅持“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養(yǎng)德啟智,基奠人生”的辦學理念,發(fā)現(xiàn)并培養(yǎng)每一個孩子的個性特長,通過開設門類齊全的校本課程,舉辦豐富多彩的活動來幫助每個孩子都找到自己的成才之路。
學校核心文化體系:
辦學宗旨:把每一個學生都放在心上;
辦學理念: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養(yǎng)德啟智、基奠人生;
校訓:順天致性;
校風:朝陽氣息,君子風范;
教風:養(yǎng)德啟智,以愛育才;
學風:樂學明辨,勤思篤行。
●項目名稱:書雜費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jīng)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深府【2016】91號),對深圳市義務教育(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練習本,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一、資助申請條件:
深圳市低收入(含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學生,或者深圳市殘疾學生,或者深圳市孤兒,或者深圳市烈士子女;具有深圳市正式學籍,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主要包括原建檔立卡中脫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wěn)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戶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含低保邊緣)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困境兒童、因公犧牲軍人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xiàn)役軍人的子女等,全部納入生活補助資助政策保障范圍。深圳戶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含低保邊緣)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困境兒童等,全部納入學生服費資助政策保障范圍。
二、資助申請流程:
發(fā)放資助通知文件,學生提交資助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經(jīng)班主任初審后,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通過的學生,可予以生活補助資助。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認受助學生名單,上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三、資助申請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說明 |
1 | 深圳市義務教育學校國家資助申請表 | 必須 |
2 | 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學生名字頁) | 必須 |
3 | 監(jiān)護人(家長)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下同) | 必須 |
4 | ①城鎮(zhèn)、農(nóng)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件(含臨時救濟證、低保邊緣證等)或加蓋發(fā)放機關印章的上述復印件(原件);②學生本人的殘疾證;③非廣東省建檔立卡記錄簿或扶貧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④特困供養(yǎng)的材料⑤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等提供相關證件或證明;⑥學校組織認定材料。 | 對照具體申請項目以及實際情況,交其中一種。 |
四、資助聯(lián)系方式:
資助咨詢部門:深圳大學附屬坂田學校學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