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區(qū):龍華區(qū)
學校性質:公辦
餐食情況:配餐
郵編:518110
學校類別:初中,初級中學
招生方式:統(tǒng)一招生
上級主管部門:龍華區(qū)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755-28197910
聯(lián)系電話:0755-28197980
深圳市龍華區(qū)教育科學研究院附屬中學位于觀瀾街道君子布,毗鄰觀瀾湖高爾夫、山水田園休閑文化中心,臨近清平高速,交通便利。學校占地面積1.6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42萬平方米,辦學規(guī)模36個教學班,提供1800個優(yōu)質初中學位。
學校是龍華區(qū)政府為滿足龍華北部人民群眾對優(yōu)質初中學位的需求而重點打造的一所高起點規(guī)劃、高標準設計、高品質辦學的公辦初級中學。學校是龍華教育“6+6+N”頂層布局的重要一環(huán),作為教科院附屬系列的第五所學校,擁有強大的專家團隊智庫支撐,發(fā)展后勁十足,家長和社會對其充滿了期待。
學校致力于建設融人文景觀和自然風光一體、科學精神與育人創(chuàng)舉相成的園林式學校,主張以自然風骨舒養(yǎng)少年氣魄。秉承龍華“積極教育”理念,努力踐行“立品為基,守正致遠”的校訓,堅持先學后教,師生共同進步,創(chuàng)設各類成長和展示平臺,讓每一位附中師生都能立足未來。以落實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人的全面發(fā)展為教育旨歸,明確了“以德為先、啟智向明、健體鑄基、尚美立品、崇勞育能”的教科院附中育人目標,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育人機制。
●項目名稱:書雜費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收費依據: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深府【2016】91號),對我市義務教育(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練習本,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
資助獎勵(國家):
一、資助申請條件:具有深圳市普通高中正式注冊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并按國家規(guī)定學制正常修讀的在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以下情形可優(yōu)先受理資助:烈士以及其他優(yōu)撫家庭等子女,孤兒、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原建檔立卡家庭、特困職工家庭,困難歸僑、駐守海島及邊防的軍工等經濟困難家庭,單親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者,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學生家庭或本人遭遇不幸(如自然災害、家庭成員長期患重病、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事實上存在困難等。
二、資助申請流程:學生申請、班主任簽字 、學校資助領導小組評審、校長簽字后,名單錄入全國資助系統(tǒng),全國學生資助系統(tǒng)完成二次審核,校內公示,主管局審批,報備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撥款,由學校發(fā)給學生家長。
三、資助申請材料:
1、《深圳市普通高中學校國家資助申請表》
2、戶口簿(復印戶口箱家長頁、學生名字頁)
3、學生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下同)
4、以下情況交其中一樣即可:①城鎮(zhèn)、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件(含臨時救濟證、低保邊緣證等)或加蓋發(fā)放機關印章的上述復印件(原件);②學生本人的殘疾證;③原建檔立卡記錄簿;④烈士及其他優(yōu)撫家庭子女,困難歸僑和駐防軍工等經濟困難家庭子女,發(fā)生突發(fā)變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來自深圳市支援建設或對口幫扶地區(qū)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提供的其他類證明材料或費用單據;⑤由鎮(zhèn)(街道辦、鄉(xiāng))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已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狀祝等材料;⑥特困職工證;⑦學校組織認定材料。
四、資助聯(lián)系方式:0755-2819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