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秋季學期全市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我園2023年秋季學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兒園基本情況
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流塘陽光幼兒園是寶安區(qū)教育局批準開辦的一所政府產權小區(qū)配套全日制民辦區(qū)一級幼兒園。幼兒園位于深圳市寶安區(qū)前進二路西側流塘陽光小區(qū)內。辦學許可證號為144080660004511。幼兒園占地面積2951.9㎡,園舍獨立完整、布局合理,環(huán)境優(yōu)雅、設備齊全。園內設有音體室、美工創(chuàng)作室、木工坊、圖書室等幼兒活動室及會議室和生活輔助房。多種戶外運動設施設備完善,設有運動場、戶外玩沙池、幼兒戲水池、多功能大型玩具、30米跑道、種植園。園所核定10個教學班。
收費標準:
保教費:1100元/月,伙食費:400元/月。保教費以最新相關職能部門核準的價格為準,我園保教費的收取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小班招生對象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共3個班。
中、大班插班,請咨詢幼兒園。
三、招生范圍
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流塘陽光小區(qū)(流塘社區(qū))的適齡幼兒。
四、招生程序
(一)報名時間:
安排在6月9日--6月22日晚上17:00(下午17:00截止逾期將不受理報名),由家長自行關注“流塘陽光幼兒園”公眾號,進入問卷網“2023年秋季學期招生信息采集”二維碼,填報學位申請。(該二維碼僅為信息采集之用,最終錄取方式及結果以幼兒園公示為準)。
請家長按照幼兒園指定的時間來園核驗資料。
(二)材料核驗:安排在6月25日--6月26日進行,釆用分批核驗,屆時請已經報名的幼兒家長留意短信通知,按時攜帶材料來園接受核驗(查驗原件,留存電子掃描件/復印件)。
需核驗報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兒本人居民身份證(未取得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 港澳通行證或護照等代替)、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
2.持有幼兒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 證。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xù)參 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1年。
3.幼兒所在家庭住址應在所申報幼兒園招生范圍內,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關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項):
(1)由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的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2)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房屋租賃憑證;
(3)在住房建設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政策性住房的購房 合同或租賃合同;
(4)本社區(qū)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政策優(yōu)待人員的適齡子女,需持 有相關政策優(yōu)待材料。
4.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情況信息采集表及流塘陽光幼兒園家長知情同意書(特異體質表)
(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表格A4紙打印☟☟☟)
向幼兒園遞交材料的注意事項:
※請家長將以上資料用A4紙復印并按順序裝訂,用牛皮紙質檔案袋裝好資料,檔案袋封面左上角寫上幼兒姓名、出生年月、父母聯(lián)系電話和家庭住址等信息;資料如與原件不相符的,有作假行為的,將取消錄取資格;以上資料請家長自行準備齊材料才上交,我園不收取零散資料。
※以上證件,幼兒園現(xiàn)場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資料不符合和未錄取的,其上交的資料無特殊情況將由幼兒園安全銷毀,不再退回給家長。
(三) 錄取方式
本園根據深圳市、寶安區(qū)的招生文件要求,在招生范圍內按照“戶籍+住房”排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2023年7月23日將在幼兒園門口櫥窗公布錄取情況,并將通過短信方式通知家長。
六、溫馨提示
(一)報名和報名材料核驗先后順序與錄取結果無關。
(二)幼兒父母(或監(jiān)護人)對報名信息和核驗材料的真實 性負責。報名信息與報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 實,將視為無效報名,錄取后也將取消學位。
(三)被錄取幼兒須體檢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園。
(四)招生最終解釋權歸流塘陽光幼兒園所有。
工作日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詢電話
13322999141
0755-23016362
陳老師、賈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