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寶安區(qū)申請學位關于購房的說明?

 
(一)學位類型1、2、5中的自購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答:提供寶安區(qū)國土部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已購房但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國土部門統(tǒng)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

產權登記人須是學生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額須≥51%。如產權登記人是學生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該生須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二)住在親戚家,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嗎?

答:須用孩子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的房產證申請學位,不能用親戚的房產證申請學位。


(三)我向人購買了一套房屋,沒有在國土局備案,也未辦理過戶,但有律師見證書,可用它申請學位嗎?

答:市司法局下發(fā)《關于嚴禁為違法建筑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筑買賣提供相關公證和見證服務。國土部門也明確指出:若交易行為違法,即便有律師見證,交易合同仍然無效。此類持“律師見證書”的私人之間買賣的房屋不能用來申請學位。